贵州茅台: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106元 合计派发240亿元
【中国白酒网】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红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106元(含税)。 ●本次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拟在分红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分红方案内容 截至2023年9月30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0,127,033,586.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在2023年度内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本次分红方案如下: (一)经公司董事会充分研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106元(含税)。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25,619.78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00,915,166.80元(含税)。 (二)特别分红的目的:一是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二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振市场信心;三是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 (三)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四)本次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本次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 三、相关提示 (一)本次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作者: 来源:中国白酒网
📰 相关推荐 |